【摘要】本發(fā)明是用于保護假肢體的器械,主要結構包括 釘帽與釘柄兩部分。其特征是:a、釘柄外端端面為光 滑的弧面;b、釘帽上有一只透孔;c、在頂帽的內端面 上,與釘帽的透孔相對應位置固定著開有至少三條軸 向槽口的管狀釘柄;d、有一只可臥入管狀
【摘要】 該產(chǎn)品現(xiàn)只提交右腳鞋的視圖,左腳鞋與右腳鞋對稱,省略左腳鞋各面視圖。 【專利類型】外觀設計 【申請人】山東牟平皮鞋廠 【申請人類型】企業(yè) 【申請人地址】264100山東省牟平縣城工商大街 【申請人地區(qū)】中國 【申請人城市】煙臺市 【申請人區(qū)縣】牟平區(qū) 【申請?zhí)枴緾N90301167.0 【申請日】1990-06-11 【申請年份】1990 【公開公告號】CN3007607S 【公開公告日】1991-01-16 【公開公告年份】1991 【授權公告號】CN3007607S 【授權公告日】1991-01-16 【授權公告年份】1991.0 【發(fā)明人】孔慶鑒; 孫豪振; 孫元神; 徐玉強 【主權項內容】無 【當前權利人】山東牟平皮鞋廠 【當前專利權人地址】山東省牟平縣城工商大街 【專利權人類型】全民所有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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